超声波探伤仪不必办理CMC认证
新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”于2006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 X射线探伤仪、超声探伤仪、磁粉探伤仪探伤机未列为计量器,生产企业不必办理计量器具检定(CMC)生产许可认证。
请登陆: http://www.aqsiq.gov.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145号文件
http://www.aqsiq.gov.cn/xxgk_13386/jlgg_12538/zjgg/2005/200610/t20061027_315542.htm
济南三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2015年9月1日公告